告知教法主张,而非强制执行 。
立法者坚决要求放弃的事情。
小的时候表现出的一种力量,标志着由小孩子变成了成年人。
一个人所坚定信仰的所有事物,并心系于此,将其视为一种信念。
教法遵旨:即立法中概括的和特指的一些意义和哲理,其包含着落实仆人之利益。
立法者要求坚决放弃的事。
先知--愿主福安之--和圣门弟子--愿主喜悦之--曾经在宗教事务中,以言行和信仰的指引。
有意或者无意的偏离了正道。
宗教中对信仰、教法律例和礼节明确的道路。
受禁事项是指立法者坚决要求放弃的一切。
教法允许的所有可做或可放弃的事物。
以顺服之意而接受一切令行禁止,无论命令或禁令是言语方面,还是行为方面,或是信仰方面的。
真主以此来区分人和其他生物的本性,一个人失去了这种本性,就不再承担责任。
学者尽最大努力,从一些证据中寻找某项细则教法问题之判决。